滨海能源: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
证券代码:000695 证券简称: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:2023-0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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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
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7
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,并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,公司共
有董事 9 名,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。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
时间要求,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。会议的召开符合
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:
一、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、副董事长的议案
会议以 9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
《公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,选举张英伟先生为公司董事长、宋
万良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。任期三年,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
董事会届满之日止。
二、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
会议以 9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鉴于公司董事会已完成了换届选举,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正常
开展,根据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选举第
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,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
届满之日止,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:
战略委员会:
张英伟先生(主任)、杨路先生、魏伟先生、王志先生、陆继刚先生、张亚男
女士;
审计委员会:
张亚男女士(主任)、韩勤亮先生、尹天长先生、王志先生、陆继刚先生;
薪酬与考核委员会:
王志先生(主任)、张英伟先生、陆继刚先生、张亚男女士;
提名委员会:
陆继刚先生(主任)、张英伟先生、宋万良先生、王志先生、张亚男女士。
三、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
会议以 9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
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经董事长张英伟先生提名,董事会
提名委员会审核,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尹天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;聘任侯旭志先
生为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;聘任谢鹏女士为副总经理,分管财务管理工作(原
财务总监职责);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
届满之日止。
四、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、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
会议以 9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相关规定,聘任樊娜女士为内审部
门负责人,聘任刘畅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。
五、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
会议以 4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、项目建设、对外投资并购使用,公司申请向控股股东
旭阳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旭阳控股”)借款 2 亿元(借款额度内循环使用),
每次公司有用款需求时需提前向旭阳控股申请,借款利率按借款协议签署时的贷
款市场报价利率(1 年期 LPR 为 3.55%)标准上浮 50%执行,即本次借款利率
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,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 交易,
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、韩勤亮先生、杨路先生、宋万良先生、尹
天长先生回避表决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规定,本议案需提
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六、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
会议以 4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、第十届监事会第十
九次会议及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 2023
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》,对公司与控股股东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内蒙
古恒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恒胜新能源”)、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
限公司之前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。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、避免未来发生同业竞
争及信息化建设需要,拟增加与关联方旭阳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恒胜新能源、邢台
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、平顶山旭阳兴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北京旭阳数字科技
有限公司、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,2023 年
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由 15,100 万元调整至 40,700 万元,具体包括:
化工序等由受托加工单位恒胜新能源、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(旭阳控股
持股 100%)完成,预计交易总额由 1.5 亿元调整为 2.1 亿元,交易各方将参照
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、安排生产、结算及付款;
主要包括负极粉、增碳剂等产品,同时向翔福新能源提供能源介质的供应,预计
交易总额为 1.8 亿元;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或具体交易合
同、安排生产、结算及付款。
限公司(旭阳控股持股 100%)采购原材料针状焦,预计交易总额为 1,500 万元,
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、结算及付款。
控股持股 71.05%)向公司提供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服务,预计交易总额为 160 万
元,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、安排项目实施进度、结算及付
款。
限公司(旭阳控股控制的公司)采购自动化仪表类产品,预计交易总额为 40 万
元,双方将参照常规商业惯例签订具体交易合同、结算及付款。
为简化上述关联交易审批流程,满足信息披露合规要求,切实方便实际工作
开展和生产安排,公司将与旭阳控股签订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。
由于本次交易对手方旭阳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,因此本议案构成关联 交易,
涉及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张英伟先生、韩勤亮先生、杨路先生、宋万良先生、尹
天长先生回避表决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的规定,本议案需提
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七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
会议以 9 票同意、0 票反对、0 票弃权,审议通过。
特此公告
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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